世界周刊 2014年11月16日 问答

问答 1. 2.


问答 1.

政庇绿卡不同名 旅游 入籍有风险


一位绿卡持有人问:

我五年前透过调整身分拿到绿卡,想回祖国旅游。但问题是,很久以前我申请过政治庇护,还打过指纹。我知道移民局有我另一个案件,但不知道那个案件发生了什么情况,因为我用不同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申请的。如果我旅游或申请入籍,会有什么风险?

李律师答:

你要旅游,或者申请一些其他的福利如入籍,如相同的指纹找出来不同的出生年月日和名字时,很可能对你的绿卡有风险,而在移民法庭面临遣返程序。如果移民法官认为你犯了欺诈、失实之过,你或许可以对欺诈行为申请豁免,但取决于你是否以前曾因政治庇护的申请而上过递解程序,以及你是否有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或父母,你得说明若你必须离开美国,他们的生活将遭受极度的困难。

如果你的政治庇护申请已有一份最终递解的法令,国安局(DHS)政府律师可能采取恢复递解令,在那种情况下,法官会终止你的递解程序,你可能会立即递解。如果以前没上过递解程序庭,因驱逐出境申请I-601豁免的标准资格,则要以上述有资格的家属生活将极度困难为依据。

当然,假设家属具有极度困难,最终豁免是否批准也仍然取决于移民法官的自由裁量权。

问答 2.

有驱逐出境纪录者 可由公民子女申请移民


一位美国公民问:

我刚刚入籍成为美国公民,今年22岁,想知道我是否可以为我的父母递交I-130亲属移民的表格?我的父母有驱逐出境的纪录。

李律师答:

因为你是美国公民,要申请你的父母,I-130亲属申请是建立一个优先日期的初步申请。I-130申请没有赋予身分。如果他们在这里,要透过在美国调整身分(表格I-485)的申请才可拿到身分。如果他们不在美国,要在海外申请移民签证程序(表格DS-260)。

你为你的父母申请I-130表格,每位父母一人申请一份,应会被批准,因为那只是一份初步的申请。你的父母以前曾有驱逐出境的纪录,如果他们人在美国,在申请调整身分之前,他们通常要向移民法庭或移民上诉局(取决于哪一个部门有管辖权)把案件重新打开。

如果他们已经人在海外,他们从离开美国日算起,将受到10年不准入境的惩罚,除非他们有资格申请这两个豁免:1)驱逐出境令,2)在美国非法居留。非法居留的豁免只适用于这种情况,即如果你的父母有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父母(即你的祖父母),申请理由是你的父母若不能回美国,他们的生活会遭受极大的困难。我建议你或你的父母向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咨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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